2015年11月17日 星期二

這三個主因,讓證所稅第四度退場



【 Taiwan capital market - the end of capital gain tax? 】

2015年11月17日台股再次迎來關鍵大事:立法院針對修改、廢除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法案,決議刪除證券所得稅的相關條文。

翻開台股歷史,過去在1963 年、1974年與1989 年都曾開徵證所稅,但每次均約兩年左右即政策告吹,2012年第四度復徵證所稅,在爭議不斷下,政策已第四度走入歷史。

以近五年的日成交金額為例,台股量能在2010至2011年證所稅實施前,平均日成交額約為1,120億元;但從2012年實施至今,平均日成交額下跌至873億元左右,政府反而短少了幾百億的稅收,衝擊可見一斑。

用意良善卻無配套  成為退場主因

證所稅第四度退場,說來有幾個主因:

首先,證所稅原意是為了稅賦公平正義,證券業其實亦有對證所稅支持的聲音,但同時亦必須適當降低證交稅,但政府對此並無配套措施,放任成交量持續低迷,股市投資人早已認定證交稅就內含了證所稅,對證券業者造成頗大損傷。

此外,證所稅課徵之時點,亦為有爭議之處:若是在股市低迷之時開徵,方可給予投資大眾獲利才需繳稅的觀念。

最後,「大戶條款」之設置,亦扭曲了證所稅的稅賦公平本意。 


難得朝野一致同意,證所稅重新歸零,政治考量也好,部會合理推估也罷,台灣資本市場可望獲得短暫喘息,但投資人是否願意回籠,對於市場以及施政的信心,仍有待持續觀察。

文 / Collaborator產經共學社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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